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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委员类
2014/10/30 21:41:00 浏览次数:1836 来源:中国残联

  问:一个专职委员可以负责核查多个街道/乡镇或是社区/村么? 
  答:原则上一个专职委员只能负责一个区划,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由一个专职委员负责多个地区,可以把专职委员重新分配将其依次分配到各区划进行核查工作。

  问:专职委员是否需要全部分配完毕? 
  答:根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方案》:“让每个残疾人专职委员与其负责的乡镇街道、社区一一匹配对应。”即现在核实过在岗的专职委员都需要分配,如系统中待选的专职委员实际已经不在担任专职委员职务,需要进行删除,新增目前在职的专职委员。

  问:村(社区)没有专职委员,应该怎么进行操作?专职委员不是残疾人如何录入? 
  答:系统中允许新增专职委员,在专职委员管理中点击新增,选择其所在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通过效验后填写要求填写的信息即可。如果专职委员不是残疾人,在残疾类型里选择无残疾即可。

  问:新建专职委员没有保存选项。
  答:是因为新增专职委员必须先输入他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校验,公安验证通过后即可看到保存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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