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快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就业援助


  省人社厅消息,即日起到2月2日,在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中,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只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条件的人员就可享受到就业援助。其中,对于技能较低的,要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要重点为他们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

来源:2018年1月10日《山西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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