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晋残联党字〔2018〕13号

各支部:
    根据省直工委《关于做好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晋直字〔2018〕10号)精神,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建党97周年,省直工委决定在“七一”前夕,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挥省残联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现组织开展省残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省残联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
    (一)每个支部可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存在党组织书记缺职、两年内有党组织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等其中一种情形的,不得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不交叉,已故党员不推荐。青年党员和妇女党员要占到一定比例。
    (四)厅局级以上领导不作为表彰对象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层党组织。具体条件是:
    1.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富有活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服务群众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群众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4.工作业绩好。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结合自身实际,能够积极参与或服务推动我省转型发展,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等重点工作。
    5.遵守纪律好。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勤政,得到党员群众的衷心拥护。
    6.自身建设好。注重党组织自身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党建工作开展规范有序,在打造过硬党支部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二)优秀共产党员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具体条件是:
    1.信念坚定。坚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严格遵守党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参加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等党内教育。
    2.为民服务。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党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有较强的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
    3.勤政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爱岗敬业、勤勉实干,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敢于担当。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能够以创新的思路攻坚克难。特别是在推动我省转型发展,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等重点工作中,敢于担当、开拓进取,展现出新作风新气象新作为。近两年内完成重大、突出性工作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受到上级部门表彰或肯定的党员优先推荐。
    5.清正廉洁。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递正能量,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自党遵守本部(室)、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在达到优秀共产党员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重点。推荐的对象主要是近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中,在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主要考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学习新思想、奋进新时代的先进典型。
    (二)严格把关。党支部要对推荐的先进典型认真审核,推选典型要注重实绩、事迹突出、事例真实,经得起检验。机关党委将负责汇总推荐对象,并组织力量对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纪检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意见,重点了解推荐对象有无信访反映、有无违纪违法现象、有无重大责任事故等情况。考察合格后,结合5年来党建考核、日常工作表现等情况综合研究,经党组同意后,择优上报省直工委。
    (三)上报材料
    1.附件表格。认真填写《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省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表格中的“填报单位”填写“48365365备用网站”,党组织名称、人名、职务名称一律使用规范全称。表格填写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一栏即可,剩余两栏不填。
    2.事迹材料。撰写推荐对象的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简要事迹(200字左右)。统一用用Word格式、A4纸正反面打印。
    3.工作照片。个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
    务于5月28日前将上述三个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机关党委邮箱,同时将表格、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上报机关党委。
    联系人:柳  田
    电  话:4043403  13753189063
    邮  箱:shxcljgdw@163com

    附件:1.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省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48365365备用网站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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