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做好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晋普法办﹝2017﹞23)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会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把握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以及十九大提出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学习宣传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残疾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1日至12月7日)。邀请专家召开学习宪法专题讲座,在省残联门户网站、省残联微信工作群进行学习宣传,12月4日进行现场集中宣传。
  (二)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推进“12·4”法治宣传进基层。把“12·4”法治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法治宣传人员深入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
  (三)通过无纸化考试系统,开展省残联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突出主题,注重实效。要改进学习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省残联普法办(维权部)。
  联 系 人:刘春明
  联系电话:4043718
  电子邮箱:sxclwqb@163.com


                                        省残联普法办
                                        2017年12月1日
  

来源:省残联维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