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目标责任考核进展情况等材料的通知

晋残联办函〔2016〕7号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本月起,晋残联〔2016〕55号文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室)须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填报月报表(见附件7)、附印证材料,将月报表电子版和印证材料电子版报送机关办公室。配合部(室)、单位要提前向牵头部(室)报送材料。
  2.从本月起,晋残联〔2016〕19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牵头部(室),须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机关办公室书面报送进展情况。
  3.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机关办公室报送本月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4.请各直属事业单位认真总结“冬季行动”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冬季行动”工作总结,并于6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报送机关办公室。
  5.晋残联〔2016〕19号、晋残联〔2016〕55号文件随本通知发放,其余附件的电子版在省残联门户网站办公室栏目下载。

  附件:1.《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市和省直单位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晋办发〔2016〕22号)
     2.《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及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晋考办发〔2016〕7号)
     3.《48365365备用网站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晋残联〔2016〕55号)
     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晋政发〔2016〕8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6〕5号)
     6.《48365365备用网站关于上报〈政府工作报告〉牵头任务细化分解方案等的报告》(晋残联〔2016〕19号)
     7.48365365备用网站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每月进展情情况空白表格


                                        省残联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抄送:党组、理事会领导。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