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

晋残联办函〔2016〕5号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全省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议于4月18日下午召开,下达了《各市和省直单位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晋办发〔2016〕22号)。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及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晋考办发〔2016〕7号),各市、省直各单位须在4月22日前完成指标任务分解并形成正式文件报送省考核办,为做好我会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室)按照分工对《省直单位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省残联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任务指标》中列出的一级指标分解为若干二级指标,每项二级指标明确目标要求、进度安排、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承办人。因前六项(包括二级指标自身)在“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信息管理系统”为必填项,只要有一项为空该二级指标就无法录入,故前六项必须填报。要注意与《工作推进手册》及已下发文件相衔接。
  2.工作任务指标中带★的深化改革指标,除按第1条要求进行指标分解外,还要填写指标综述和验收标准。
  3.请将经分管会领导审阅的纸质版务于4月21日中午12点前报送办公室吕竞伟处。对应的电子版发送shanxicjr@sina.com
  4.由于复印机出现故障,晋办发〔2016〕22号文件(部分内容)、晋考办发〔2016〕7号文件、《省直单位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省残联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任务指标》四个材料的电子版请在门户网站办公室栏目下载。

  附件:1.晋办发〔2016〕22号文件(部分)、晋考办发〔2016〕7号文件
     2.省直单位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共性指标
     3.省残联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任务指标


                                       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抄送:理事会领导。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